一、
自己写的遗嘱有效么
自己写的遗嘱有效。
自书遗嘱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之处。
二、
遗嘱应具备的内容
遗嘱应该包含的内容有:
1.遗嘱人的基本信息,有见证人的还需要有见证人的基本信息;
2.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3.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4.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5.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6.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
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并不是一定需要公证,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