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行为人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在当一辆汽车违章之后,最多只能用三个驾照消分的。一个驾照最多可以给三台车消分。当在一个记分周期扣满12分,就必须重考科目一,而若是扣满24分,则需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只要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到车辆管理所或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可以查询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并且使用驾驶车辆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驾驶者本人,就可以对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处理。”